美容当心遇上毒面膜
近日,记者从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下发文件显示,在面膜类化妆品抽检中,发现11批次产品存在非法添加禁用物质的问题。目前,我市准备展开排查。
这些被抽检的面膜产品,主要来自广东、上海、浙江三省,主要添加的禁用物质为氯氯倍他索丙酸酯、倍他米松双丙酸酯、曲安奈德醋酸酯和氢化可的松之类的糖皮质激素类物质。
不合格的产品包括,标称朗曜日化(上海)有限公司生产的金蔻4合1密集润白修复面膜,标称上海雪代日用化学有限公司生产的依琳娜三重效面膜,标称圣汇美生物科技(浙江)有限公司生产的卡缇·丹兰白金级蜗牛奢华多效修复面膜。
标称广州市白云区新市艾璐诗化妆品厂生产的仟佰草银杏雪颜补水隐形面膜、银杏雪颜补水隐形面膜和静谧享受滋养蚕丝面膜三种产品。标称广州市裕朝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乳木果原汁润颜面膜。
标称惠州市七分妆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平肌祛痘青春面膜,标称广州市莲娜姬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八杯水润肌美肤面贴膜和八杯水嫩白保湿面贴膜两种产品,标称广州市妆源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3D紧致提拉弹力面膜。
氯倍他索丙酸酯等禁用激素类物质,长期使用含有糖皮质激素的化妆品可能导致面部皮肤黑斑、萎缩变薄等问题,还可能出现激素依赖性皮炎,2007版《化妆品卫生规范》规定其为化妆品禁用物质。
记者走访了我市几个大型超市的化妆品专柜以及商场的化妆品专卖店,并没有发现以上品牌的化妆品或者面膜在柜台销售。销售人员提醒市民,选购面膜等化妆品最好选择信得过的大品牌产品。
目前,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经接到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的通知,要求对辖区内市场上的面膜产品进行排查,专项检查行动正在筹备中。对经营上述产品的商家,监管部门将要求其立即停止销售,就地下架封存,并将有关情况进行报备。
“空中阳台”有点悬行人路过心慌慌







